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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当“九部的检察官”来上“开学第一课”……

发布时间:2024-09-21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

  “当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时,大家是否有勇气说不?”

  电影《第二十条》和电视剧《九部的检察官》的热映,让孩子们对检察官这个职业充满了崇拜和向往。开学伊始,来自木兰县人民检察院的“九部的检察官”王丹走进木兰县初级中学,为全校师生带去了一堂不同以往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自我预防篇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并不是传说

  

  “勿以恶小而为之。好哥们之间的互相模仿,也可能是造成违法犯罪的原因。”检察官王丹以一则“偷针和偷金”的小故事拉开了自我预防篇的序幕。

  结合未成年人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例,检察官引导学生们要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及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同时,检察官为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点分析了“轻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危害与预防,教会同学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自我保护篇

  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大家有没有想过,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当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时,大家是否有勇气说不?”……

  带着一系列的疑问,检察官以《预防校园欺凌 建设和谐校园》为题,为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学生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的具体措施,用“典型案例+法条+提问”的方式,与同学们展开热烈讨论。

  “同学们要出言有尺,嬉闹有度,做事有余,说话有德。”课堂上,检察官提醒并向同学们发出倡议:“既不做霸道的欺凌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更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课程结束后,“木兰花”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干警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法治宣传手册,让同学们可以“带法回家,在家学法”。接下来,木兰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完善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机制,用法律智慧丰富孩子们看世界的维度,用法治理念护航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路。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17/1836582677747200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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